看似合法的房子不讓住,購房款要打水漂兒,一輩子的積蓄眼看著就要竹籃子打水一場空,這事兒發(fā)生在誰身上誰不上火?日前,濟南商河法院行政庭的強麗紅法官,就遇到了這么個棘手的案子。購房者劉先生,通過合法競拍購買了一處房產(chǎn),當他拿著過戶后的房產(chǎn)證到法院起訴占用房屋人騰房時,卻被告知其原房產(chǎn)證是不合法的,該宗土地的真正擁有者又將他推上了被告席。
買房三年不能住
購房者欲哭無淚
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擁有自己的房子就有了安定的日子。在縣城有套自己的房子,這個簡單而樸素的夢想,成了商河老劉夫妻艱苦打拼多年的巨大動力。2007年,夫妻倆辛辛苦苦攢了些積蓄,多方打聽比較,最后通過拍賣競買到一處房產(chǎn),并辦理了相關(guān)手續(xù)。
老劉夫妻為此興奮了很久,隔三岔五的去房子周圍轉(zhuǎn)轉(zhuǎn),怎么看怎么歡喜。本以為馬上就能住上自己家的房子,沒成想房子買了快三年,老劉只能“干瞪著”,連門檻都沒能踏進去。房子被一家辦事處占用著,老劉多次上門讓他們騰房,對方均理直氣壯的拒絕。原來,這處房子占用了辦事處下轄村委會的集體所有土地,拍賣有違法情節(jié),為此雙方還起了不小的爭執(zhí),老劉一怒之下將辦事處告上法庭。
結(jié)果,這邊的案子未了,半路又殺出個程咬金,村委會又將老劉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撤銷老劉不合法的房產(chǎn)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來盼著通過法律程序收回所購房產(chǎn),現(xiàn)在卻又要打起了行政訴訟官司,焦頭爛額的老劉滿腹委屈。
人情法理起沖突
法官“挺為難”
強麗紅法官告訴記者,接案后,她親自去房管局調(diào)查,翻閱卷宗,也與占用房屋的辦事處和村委會詳細約談。而后通過開庭審理,強麗紅查明行政機關(guān)在為劉某辦理房產(chǎn)證時確實存在著瑕疵,第三人老劉沒有過錯。
“老劉是此案的利害關(guān)系人,如果撤銷房產(chǎn)證將會引起老劉的不滿,但如果不撤銷該證又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案件陷入兩難境地!睆婝惣t法官告訴記者,對老劉來說,法律是他目前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一套房子的去留,不只是關(guān)乎三方關(guān)系的博弈,更是關(guān)系到老劉一家老小生存的大問題。一旦處理不好,恐怕會帶來不盡如人意的結(jié)果。
“案子要是判決撤銷房產(chǎn)證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但由此可能會引發(fā)矛盾激化。作為一名法官,不僅是執(zhí)行法律,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睆婝惣t告訴記者,這件案子并不能急于下判決,而是要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實際問題。
案件調(diào)解陷僵局
當事人提苛刻要求
事不宜遲,在幾次開庭審理后,法院立刻組織合議庭商討這件案子。
經(jīng)過權(quán)衡利弊,合議庭認可了強麗紅在這件案子上的立場,決定讓辦事處做其下屬村委會的工作,由村委會把房屋所屬土地租賃給老劉,老劉一次性支付二十年的租金,這樣老劉可以合法占用房屋,某辦事處也給全體村民一個合理的解釋。這一方案也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本以為案件到這里會有個圓滿的結(jié)果,誰成想在村民委員會組織召開的村民大會上,大部分村民以集體土地已很稀有為由不同意土地租賃的方案,此次調(diào)解只能放棄,案件又陷入了僵局。
事后,強麗紅又把老劉叫到了法院。實事求是地說明了案件的協(xié)調(diào)情況,并建議道:“老劉,你是否可以考慮放棄房子,法院可以給你爭取補償。”“不行!絕對不行!”強麗紅的建議被老劉一口否決,這樣的建議讓他惱火。強麗紅隨后給老劉做了兩個假設(shè):“假如你得到了此房,但它是建設(shè)在村委會的集體所有制土地上,你又不是該村村民,就不可以合法取得此房;又假如,你與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協(xié)議,但終究是辦不了土地證,房子照樣不能是你的。這怎么辦?”聽到這里,老劉有些猶豫了。他也說出了自己的顧慮。他說,當年買這套房子的時候,每平米的價格比較低,而這兩年房價上漲快,現(xiàn)在再想買套房子對農(nóng)村出身的老劉來說,無異于登天!耙胱屛曳艞壏孔右残,補償款的數(shù)額要夠我在當?shù)刭徺I一處同樣面積的房產(chǎn)!”老劉最后表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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