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就有這樣的說法:“中國的官員如此不堪和腐敗,全賴中國百姓慣的”。你沒見凡落網的官員都苦楚流涕的如是說:“俺起先也是廉潔奉公一好官,架不住百姓們總是行賄送紅包,不受吧,不體恤民情,受吧,便直落得了今天這個下場”。
中國的老百姓是世界最能忍辱負重的老百姓,歷來唾面自干做順民,還擔了賄賂官員的罪名。既如此我們索性挺直腰桿做國民。然而,國民豈是那么好做的!如果我們把“五四”運動看做是:中國國民覺悟,爭做國民的伊始開端。那么歷經百年,時值今日國民可曾做成?非但沒有做成,反倒將中國國民好不容易湊集得那點精,氣,神折騰了個精光。我們說老毛頭時代,就是個政治運動不斷的時代,每次運動總要把那些保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不是關進牛棚就是送進了監(jiān)獄,好多仁人志士為此搭上了身家生命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人,高壓之下便違心得做了“佞臣”或“媚民”。這一時代哪里還有一點國民的影子。
后來我們雖有撥亂反正,也曾有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凡是派隨之退出了歷史舞臺。轉眼間國人便在鄧公的指揮下進入了“富民時代”。如果說這一時代有這樣或那樣的失誤,而最大的失誤便是未曾強民。
凡統(tǒng)治者或執(zhí)政者都愛好推行弱民政策,認為如此便天下升平。孰不知弱民便是弱政府,民不強官自敗是一個常識。我們不妨舉一個簡略的例子:說香港的警察與大陸的警察比,無論自身的素質還是執(zhí)法的程度都相差一大截。為什么呢?因為香港的納稅人嗷嗷厲害,你稍有不慎,執(zhí)法偏離,他便去投訴你。反觀大陸的百姓,甭管有理沒理,見了警察就麻爪,于是別看是小警察,身上都有“霸氣”和“匪氣”,拿百姓基本就豆包不當干糧。如此大陸的百姓是“豆包”,而且還是個受氣的“豆包”。
百姓們都是“豆包”,那么與其相應的政府也很難成其為一張“好餅”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