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陳某(視頻截圖)
濟寧的董女士今年20多歲,夫妻雙方都是普通職工,今年三月的一天,表弟陳某的朋友李某找到她,要借20萬用,并承諾將奔馳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押在這,而且借錢后每月還有三分的利息。隨后李某找來好友陳某,作為擔保人,和董女士簽訂了借款合同。董女士便于今年3月10號和3月31號分兩次共給了李某20萬,雙方約定借款期為一個月。
據(jù)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警方前線》報道,之前李某雖然一直沒還錢,但是電話一直暢通,后來電話直接打不通了,而且擔保人陳某也找不到了。隨后董女士來到派出所報了案。可是令董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原來奔馳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是假的。
隨后民警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涉嫌詐騙的嫌疑人李某并沒有逃匿,并且當?shù)弥骋呀?jīng)報案的情況以后,他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而且李某供述稱,雖然他是借款人,但實際用款人卻不是他。 而是擔保人陳某。一開始陳某拒不承認自己用款的事實,而是把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了借款人李某。后來民警通過其他證據(jù),對陳某加大審訊力度 ,他才承認這20萬都是他使用的。此時,借款人李某才總算是松了口氣,說起自己為什么要幫著陳某借錢時,只是因為倆人平日關系較好,當陳某一時周轉(zhuǎn)不開前來借錢時,自己又沒錢,才想到了向朋友的表姐董某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