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出現裂痕后,家住曲阜的李某帶著兩個孩子搬到了娘家居住,后來,因為一件瑣事,李某與丈夫家人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為泄憤,李某兩次攜帶汽油到丈夫的家中放火。
2012年7月,李某的孩子強強生病,住進了醫(yī)院,為了報銷部分醫(yī)藥費,李某來到丈夫張某的家里索要醫(yī)療本,公公張某某以不知醫(yī)療本放在哪里為由,拒絕了李某的要求,二人發(fā)生了激烈沖突。當天下午,李某攜帶灌滿汽油的塑料瓶來到了張某家門前,將汽油潑在張某家的大門上,點燃后,離開了現場。張某的鄰居劉先生發(fā)現了火情,并將火撲滅,索性未造成嚴重后果。李某得知火被撲滅后,異常氣憤,次日早7點半左右,李某再次攜帶汽油來到張某家,砸碎張某家中玻璃后,將汽油潑在了臥室的衣櫥和其他家具上。不大會兒,濃煙順著破碎的窗戶冒了出來。后來,在眾多村民的配合下,消防官兵才將大火撲滅。當天,李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鑒于李某患有分離性障礙,案發(fā)后如實供述違法事實,放火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且李某要撫養(yǎng)未成年的孩子,近日,曲阜法院作出從輕處罰:一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記者 李朕葳 通訊員 盛春坤 王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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