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游愛好者都知道“盛大”有款游戲叫“鬼吹燈”,殊不知,這款網(wǎng)游竟還有個從未上市的傍名版本,叫“鬼吹燈OL”。后者雖從未正式上線營運,但并不影響它的開發(fā)者,為了版權打一場標的為700萬元的官司。只不過,這場官司最終還是輸了。
提起訴訟的是“游趣”公司。4年前,該公司向“城漫”公司以200萬元的代價,買下了“鬼吹燈”漫畫形象的網(wǎng)絡游戲改編權。根據(jù)“城漫”公司提供的漫畫集,“游趣”公司隨后投入巨資,潛心打造“鬼吹燈OL”。不料,就在這款網(wǎng)游即將殺青,剛在2009年的“ChinaJoy”動漫展上露面時,就被“盛大”旗下的網(wǎng)游公司告進了法院。
原來,“鬼吹燈”的文字版權和網(wǎng)游改編權,一直歸“盛大”所有。即使是“城漫”公司,也只是得到了“鬼吹燈”故事的漫畫改編權。當“游趣”公司試圖開發(fā)“鬼吹燈OL”時,不僅涉及到該故事的漫畫形象,還觸及到“鬼吹燈”的文字版權。所以,在和“盛大”的版權交鋒中,“游趣”公司輸?shù)煤軓氐祝黄纫粤硗庵Ц?50萬元的代價,換得了“鬼吹燈OL”繼續(xù)開發(fā)的權利。“游趣”公司遷怒于“城漫”公司,覺得對方根本就不具備網(wǎng)游改編的授權身份。
法院指出,“游趣”公司既然是專業(yè)的網(wǎng)游公司,就應當知道,“城漫”公司只是《鬼吹燈》漫畫的著作權人,而非小說原作的著作權人。“游趣”公司指責“城漫”公司重大違約,缺乏事實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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