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記者到青島市多家大超市進行了調查。
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上午9點,記者來到了香港中路上的一家大超市。
在冷飲銷售處,記者拿起一根名為“黑貝酥酥冰”的冰棍,看到冰棍外包裝上寫著:生產日期見封口?捎浾咴诜饪谡伊擞终,最后還是沒有找到生產日期。
隨后,記者在蛋類銷售架上發(fā)現(xiàn)了產自江西南昌的袋裝鴨蛋也沒有生產日期。“這鴨蛋是不是過期了?”記者一問,把服務員吸引過來了。“這是昨天剛到的貨,不可能過期。”服務員拿著鴨蛋向記者介紹,“你看沒有漲袋,昨天超市剛進的貨,放心買就行。”
散裝魷魚絲隨便摸
下午1點記者又到了遠洋廣場附近的佳世客商場。在佳世客,記者看到一些顧客在購買散裝魷魚絲。魷魚絲放在一玻璃容器里,開口敞開著。
記者現(xiàn)場看到有些顧客直接用手觸碰魷魚絲,很不衛(wèi)生。在容器上貼著標簽,上面寫著商品名稱、價格等,但是沒有產品的生產日期。當顧客選好魷魚絲后,服務員給稱了后在包裝袋上貼上標簽,上面寫的僅僅是包裝日期,也沒有生產日期。
“服務員,魷魚絲是什么時候生產的啊?怎么找不到生產日期。”
“這是昨天剛生產的,質量沒有任何問題。”服務員告訴記者。
記者又觀察了一下其他散裝食品,像山楂片、糖果、海貨等外包裝上或者容器標簽上都沒有注明生產日期。在肉食銷售處,柜臺后面兩個服務員正在赤手整理生肉,進行分類,然后包裝,手上根本沒戴塑料手套。
沒生產日期不能進市場
下午4點記者采訪了青島市工商局工作人員李女士。李女士告訴記者,“《散裝食品衛(wèi)生管理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由經營者重新分裝的食品,其標簽應按原生產者的產品標識真實標注,必須標明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超市存在的散裝食品只標包裝日期,沒有生產日期的情況,我們會進行嚴查,而一些沒有生產日期的普通商品按照規(guī)定更是不能進入市場的。消費者如果購買了這些商品可以撥打舉報電話12315。按照新《食品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消費者可以獲得十倍的賠償。”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