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天涯網(wǎng)站一個自稱“叛出師門的弟子”在博客上發(fā)帖稱,“據(jù)道士們私下議論,李一經(jīng)常利用自身男色來拉攏有才能、有能量或有錢的女人為他所用。為了騙取200多萬的捐款,曾拉著一個比他大十幾歲的富婆企業(yè)家的手,溫柔地說,要照顧她一輩子。惋惜人家沒上當。”
此說目前雖無法求證,但時代周報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世上有沒有神仙》的作者,至今還在為李一辯護、張目標樊馨蔓,就是由這位“富婆企業(yè)家”引薦上山的。傳言的另一個版本是,李一稱將與此富婆結(jié)婚,共同弘揚道教,后該女士大失所望,與李一分別下山。據(jù)稱,現(xiàn)收藏于紹龍觀的一幅《大龍的每一片龍鱗都是一條小龍》的畫作,價值不菲,即為這位女老板捐贈。
鼓動和接收捐贈,是李一重要的生財之道。一位紹龍觀道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說,2008年5·12地震前,紹龍觀在北碚海宇溫泉大酒店舉辦了一次慈善義賣,“都說義賣收入500萬,我認為300萬以上是確定的。”這位道士稱,他由于不滿李一在5·12大地震舉國共渡國難時僅以紹龍觀名義捐了幾千元善款,“實在是愛財不愛道,有違道教宗旨”,才愿意對記者流露真言。
時代周報記者從網(wǎng)上查悉,重慶民政局2009年1月14日公示的重慶縉云山養(yǎng)生慈愛基金會2008年接收捐贈應用情況,接收情況欄顯示,年度接收捐贈資金180萬元,其中義賣款為79.5萬元,接收捐贈100.5萬元。應用情況欄顯示,向重慶縉云山國學院捐贈辦學資金15萬元,慰問捐助福利院1.5萬元,向災區(qū)救助9600元。這即是說,李一將已經(jīng)應用善款的大部捐贈給了他自己是股東的國學院。而更重要的疑點則是,其一,公示數(shù)目和多位受訪者聲稱的實際所得之間的宏大差額,屬實與否?流向何處?其二,若差額在紹龍觀名下而非基金會名下,那么紹龍觀在非宗教場合的海宇酒店接收宗教捐贈,就違背了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令》第六章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運動場合組織、舉辦宗教運動,接收宗教性募捐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結(jié)束運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在信眾中廣泛傳播的說法是,在某次拍賣會上,李一“將出師下山時師父贈予的法器桃木劍拍賣了30萬,拍得者當場就將劍回贈給了李一!倍S多上山的名人明星,動輒捐贈數(shù)十萬上百萬,這與公示的金額相差甚遠。據(jù)紹龍觀道士和信眾反應,紹龍觀長期不向信眾和捐贈者頒布財務賬目,這也違背了《宗教事務條令》第五章第三十六條的相干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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