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先生手里的收據(jù),抬頭寫著鑫順通,蓋得章為山東岳海汽車信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顧先生供圖)
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給顧先生的貸款結(jié)清證明(顧先生供圖)
12月10日訊 近日,濱州的顧先生和管先生分別向記者爆料稱,他們在4S店購買汽車時,4S店給他們找了擔保公司,為他們?nèi)珯?quán)辦理了汽車貸款。但是現(xiàn)在貸款還完了,當時約定的保證金卻不退還了。
據(jù)山東人民廣播電臺《關注質(zhì)量》報道,濱州的顧先生稱,他是2012年在惠民天津一汽鑫順通4S店購買的天津一汽威志V5轎車,因為需要分期付款,4S店給他找了擔保公司,全權(quán)為他辦理了貸款。顧先生當時交了789元的保證金和2500元的續(xù)保金,手里有收據(jù)。當時說,等還完貸款后,沒有不良記錄的話,就把這兩個錢全部兌現(xiàn)。但是現(xiàn)在貸款換完了,擔保公司卻人去樓空,錢也沒法退還。
于是,顧先生找到了鑫順通4S店,但是當時的汽車銷售人員已經(jīng)不在這家店工作,也聯(lián)系不上。
顧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份貸款結(jié)清的證明和一個收據(jù),收據(jù)抬頭寫的是鑫順通,但是蓋得公章卻是山東岳海汽車信息資訊服務有限公司。記者看到,在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貸款結(jié)清證明里寫到“您已完全履行完畢車架號為LFP73ACCXC5B*****合同號為983788的《汽車消費貸款合同/協(xié)議》項下的債務”,但是對于這個汽車消費貸款合同,顧先生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合同里具體有哪些約定的條款也不清楚。
隨后,顧先生又找到了4S店目前的負責人王主任。王主任表示,由于當時他還未在4S店工作,因此對之前的情況他并不清楚。但是當時是擔保公司向顧先生收的錢,不是4S店收的,而且收據(jù)公章蓋的也是擔保公司的章,顧先生應該找擔保公司要錢。同時,他也表示會幫忙聯(lián)系。
與顧先生的情況相同,濱州的管先生在2011年在惠民澤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分期購買的比亞迪S6轎車,當時也是業(yè)務員全權(quán)為他辦理了貸款手續(xù),為他找了擔保公司做擔保。可是現(xiàn)在車款還完了,擔保公司卻人去樓空,2500元的擔保金也無法要回。
管先生聯(lián)系上了當時的業(yè)務員,但是業(yè)務員表示自己已經(jīng)不在那工作了。與顧先生不同,管先生手里目前沒有任何收款憑據(jù),都被擔保公司拿走了。
針對此事,記者也咨詢了汽車銷售行業(yè)業(yè)內(nèi)人士姜華。他說,管先生和顧先生的事件應該定性為經(jīng)濟糾紛。誰收了錢肯定出具了相應的票據(jù),比如收據(jù)上是蓋了擔保公司的章,就應該是擔保公司收了錢,對這個事進行負責。
同時,姜華建議,顧先生和管先生可以去當?shù)嘏沙鏊鶊髠洌瑫r也呼吁消費者在購車繳納相關款項的時候,最好是讓4S店提供一個書面的證明,證明是4S店找的擔保公司,如果將來錢還不完的時候,4S店是有連帶責任的。另一方面,也要查看相關方面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zhì),所收款項是否合理。
最后,姜華表示,這件事情歸根到底獲益方是4S店,而且目前很多4S店都在收取這個款項。如果消費者購車時一定要找擔保公司,必須要求4S店出具相關證明,以防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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