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女士家中遭水浸泡(照片由蘭女士提供)
2015年9月7日疏通出來的下水道石頭(照片由蘭女士提供)
11月30日訊 濟南市民王女士(化名)反映,她在萬科金域國際一期購買了一處樓房,今年1月份交房后,由于下水道內被石頭堵塞,致使家中接連多次反水,地板和家具被嚴重浸泡。對此,開發(fā)商萬科地產張姓經理回應稱會妥善處理。
據山東人民廣播電臺《關注質量》報道,2013年5月,王女士在萬科金域國際購買一期3號樓一處樓房,2015年1月1日交房,開發(fā)商為萬科地產。今年5月份,王女士發(fā)現,家里反水很厲害,地板和家具遭到嚴重浸泡。8月、9月期間,王女士的家中又接連兩次被浸泡。王女士將情況反映給開發(fā)商,對方卻一直沒有維修。
無奈之下,王女士用鋼球試探管道的方式檢查下水道堵塞原因,最終確認室內反水是由于下水道被一塊大石頭堵塞造成的。隨后,王女士多次找到開發(fā)商萬科地產,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方則堅持認為,下水道中的大石頭并非建筑用料,因此不是施工時候所遺留的,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王女士告訴記者,兩個月前,她曾與萬科地產一位張姓經理通話,對方并沒有否認下水道中有石頭,并稱所有的通話“都有錄音”為證。
針對此事,記者致電萬科地產張姓經理,對方回應稱,公司有專門負責媒體對接的工作人員,因此無法接受采訪;針對王女士反映的情況,公司會妥善處理。
律師分析認為,如果雙方對下水道中堵塞的石頭問題無異議,即可判斷為樓房存在質量問題,開發(fā)商應該提供相應的賠償,建議王女士繼續(xù)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