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新一宗“鎖喉”事件發(fā)生于亞利桑那州,一名途經的司機用手機拍下經過。片中少女被女警壓在地上,雙腳不斷掙扎,另一名男警上前協助制服。少女母親趕至,請求警察放開女兒。
報道稱,這名母親試圖向警察解釋女兒患哮喘及精神有問題。拍攝短片的司機則指警察曾要求刪除影片,男警又指女警的處理手法系依照規(guī)定,即使“開槍打死少女也沒有問題”。
另一宗案今年6月發(fā)生于西雅圖,23歲黑人少女德登涉嫌醉酒被捕,她被鎖上手銬扣、押上警車,但她認為自己對公眾不構成威脅,不滿被捕,下車時伸腳踢向警察謝潑德,謝潑德表示“被踢到下巴”,但醫(yī)院紀錄顯示他沒受傷。謝潑德被踢后立即將德登推回警車后座,揮拳打向她面部,導致她的眼骨爆裂。
華盛頓州刑事司法培訓委員會稱謝潑德的反應“不當”,令該女子“不必要受傷”,判他停職6個月,但檢察官后來指無足夠證據顯示謝潑德所用武力為不必要,決定不起訴他。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