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嫖客拒付嫖資,失足婦女王某報警聲稱自己被強奸,最終兩人因為涉嫌賣淫嫖娼雙雙受到行政處罰。
8月19日下午,60多歲的三輪車夫孫某在德州市汽車總站附近拉上一位外地女乘客。上車后,孫某詢問女子目的地,女子要孫某帶著她隨便去找一家KTV,說去找工作,打工賺錢回老家。
車子啟動后,孫某便和女子攀談起來,了解到女子姓王,從外地來德州,身上沒有一分錢,已經一天沒有吃飯,且一直靠賣淫賺錢。了解到這些情況后,60多歲的孫某色心大起,主動和女子談起了交易,最終兩人以30元的價格談妥。
孫某將女子帶回位于運河經濟開發(fā)區(qū)的家中,交易過程中王某提出終止交易,孫某卻因此拒絕支付30元錢嫖資。在爭執(zhí)中,王某跑出房間撥打了報警電話,聲稱自己被強奸。
民警趕到后,將兩人帶回運河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做進一步調查。在詢問過程中,民警了解了兩人賣淫嫖娼的事實,并查到女子王某之前就曾因為同樣的原因被警方處理過,民警對雙方進行了依法查處。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