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殘疾人托養(yǎng)服務“十二五”實施方案》要求,貫徹實施“陽光家園計劃”資助項目,切實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近期,金鄉(xiāng)縣財政部門經過嚴格審核,及時撥付27萬元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實施居家托養(yǎng)服務,為28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實施居家托養(yǎng)服務,為26名殘疾人實施日間照料服務,并對24名殘疾人進行了機構托養(yǎng),分別按照每人600元、1200元、3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
據悉,享受居家托養(yǎng)服務的殘疾人為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年齡在16-59周歲,長期需要照料并持有二代殘疾人證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對330名殘疾人托養(yǎng)服務實施補助,對于減輕殘疾人家庭負擔,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起到積極作用。(湯艷華 張輝 孟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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