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6時許,國家海洋局官方網站公布渤海灣溢油事故處理要求,認定康菲公司“兩個徹底”沒有完成,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產,同時國家海洋局將代表國家提出生態(tài)索賠。這一處罰可謂石破天驚,既讓人看到有關部門對事故的懲戒決心,也令人為這個中國最大的海上油田污染導致的生態(tài)損失、停產將導致的經濟損失而痛心。
猶記6月初,溢油事故初露端倪之際,作為占該油田49%股份的作業(yè)者康菲公司和占51%股份的中海油,均遲遲沒有官方回應。隨著事態(tài)擴大,才相繼作出“已得有效控制”的表態(tài),并稱“原油泄漏范圍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但隨即,國家海洋局“溢油污染840平方公里”的權威認定,讓謊言洞穿。而8月31日康菲公司提交的所謂長達1000頁的報告材料,再次言之鑿鑿地表示已完成海洋局“兩個徹底”的要求。不到一天時間,此言又被國家海洋局否定…… 一系列不負責任的夸大其詞和刻意隱瞞,讓事故責任方的不負責任形象躍然紙上。
對于這樣的企業(yè),懲戒當然不能太過溫柔?捣平裉斓南聢,可謂咎由自取。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反思:渤海灣19-3油田停產的慘痛損失,花錢買教訓固然是必要的;問題是,錢花了,教訓是否最大限度地買到了呢?很顯然,作為控股方和引進方,中海油不能只有權益而不須承擔責任或風險。前臺的肇事者康菲成為“靶子”,官方處罰決定針對康菲,這都沒錯。但竊以為,秋后算賬的板子決不能只打康菲。否則,花錢買的教訓就是片面的。畢竟,這樣的教訓洋企業(yè)本來就比我們懂,也更有切膚之痛。
2010年美國對BP墨西哥灣漏油事件高達200億美元的處罰,就是典型。又回到那個南橘北枳的老話題。很多洋企業(yè)來華之前在國外并無這么多丑聞,未必說明它就比國內企業(yè)更有責任感,只說明在一些地方它迫于外界因素和懲罰成本考慮,不得不收斂原始沖動;而一旦在一些地方緊箍咒松綁或效尤榜樣甚多,它便會原形畢露,讓資本逐利的貪婪天性占了上風。
制度約束,才是最可靠的社會責任之源。我們最不愿看到的是,我們承擔了生態(tài)和資源的巨大浪費,卻幫別人買了教訓,而同樣該得到教訓、與我們更利益攸關的一些國內企業(yè),卻懵懵懂懂、渾渾噩噩,擺出一副事不關己之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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