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河南頻道7月3日電 (記者 林嵬 秦亞洲) 中共河南省委2日召開省委常委會,聽取河南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平頂山衛(wèi)東區(qū)興東二礦“6·21”井下火藥爆炸等重特大煤礦事故的匯報,研究對相干義務人進行義務追究。
河南省委決定,對平頂山市市長李恩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李俊峰和洛陽市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沈慶懷履行停職;請求對事故的直接義務人嚴格追究法律義務。
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衛(wèi)東區(qū)興東二礦井下火藥庫產生爆炸,事故已經造成至少49人逝世亡。2009年9月8日,平頂山市新華區(qū)新華四礦產生瓦斯爆炸,造成76人逝世亡。
2010年3月31日,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yè)公司產生一起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逝世亡。
會議認為,這兩起事故是兩起特別重大煤礦安全事故,給國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喪失,性質極其惡劣,成果非常嚴重。一些礦主疏忽法律、鋌而走險、非法違法生產,當?shù)卣O(jiān)管缺位,安全義務不到位,教訓非常深入。
會議強調,要深入汲取兩起重特大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專項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產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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