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警時自稱40歲的“老婆”

23歲的“老公”
昨天,一對剛剛“結婚”的男女,因為瑣事鬧至棉紡路派出所,民警簡單了解矛盾緣由后,感到非常詫異——男子23歲,他自稱不知曉“妻子”真實姓名、年齡等核心信息,而其“妻”稱自己今年40歲。
那么,兩人是怎么結合的?什么原因導致這對冤家決裂?說起這些,這對男女情緒激動,都氣得咬牙。
女子:
23歲“老公”偷走了她的手機
昨天上午10時許,一名衣著時尚的女子匆匆跑到棉紡路派出所報警稱,“新婚”不久的“丈夫”對其毆打辱罵,讓她氣憤的是,前晚,他居然偷走了自己的手機。與他對打頻吃虧,才決定到派出所報警求助。
根據(jù)接警慣例,報警女子簡要寫下事發(fā)經(jīng)過:“我叫陳某,1970年出生……”行文沒幾行,民警說:“你今年40歲了?”該女子立即放下筆,轉而伏案啼哭。
民警之所以詢問她的年齡,是因為該女子趕到派出所時,哭訴稱和“丈夫”今年農(nóng)歷七月“結婚”,他今年23歲。
讓民警沒料到的是,他一句不經(jīng)意的問話觸動了該女子的軟肋,任憑民警怎樣勸說,她都不再透露相關信息。“光她的名字,至少給我們說了8個版本。”教導員王斌說,他們一查,女子所說的名字全是假的,他們隨即與該女子“丈夫”的家人聯(lián)系。
面對不停啼哭的女子,趕到的“公公”不為所動,氣得眼圈通紅,直稱“我們瞎了眼”。
“公公”:
女子稱懷孕匆忙“完婚”
女子的“公公”、“丈夫”先后來到,不但不安慰哭泣的女子,反而數(shù)落她的種種不是。
“這是個錯誤的相遇。”女子的“丈夫”鄭某說,他今年23歲,是商丘睢陽縣人,一直在鄭州某飯店打工。今年3月,他行至鄭州大學南門,與現(xiàn)在的“妻子”邂逅,經(jīng)過簡短交往,兩人感覺有些相見恨晚。“妻子”一直稱名叫田艷,今年22歲,在鄭州某大學讀大三,是滎陽市人,家境殷實,名下有幾處房產(chǎn)及不少存款。
兩人交往幾個月,感情發(fā)展比較順利,于是今年農(nóng)歷七月,在鄭某的老家舉行了婚禮。
“兒子說她懷孕了。我覺得對不起人家,就張羅著給他們結婚。”鄭某的父親說,“為給兒子舉行婚禮花去一萬多元,并給兒媳婦2000元彩禮。他們商量結婚時,我提出見見親家,遭到田艷的拒絕。”鄭某的父親說,“兒媳”給他解釋說,她父親不贊成這門親事,便由她自個做主了。
隨后,另外一個兒媳帶著她去當?shù)蒯t(yī)院做孕檢,發(fā)現(xiàn)她根本沒懷孕,鄭某的父親說,這樣讓他對這個兒媳的身世更加疑惑起來。“我找到當?shù)嘏沙鏊樵兲锲G的信息,公安網(wǎng)上沒有顯示。”了解到這些情況,全家人對她難以理解,而鄭某也察覺出“媳婦”隱瞞了什么,兩人從此口角不斷。
“老公”:
不知她姓甚名誰,沒法過了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是哪兒的人?”面對鄭某的追問,“妻子”手捧著頭依舊哭泣,稱自己沒欺騙他,只是感覺鄭某人很好,想誠心誠意跟他過日子。鄭某繼續(xù)追問時,她則哭泣著說父母都去世了,自己是個孤兒。該女向民警介紹稱,她叫陳某,是信陽人。對于其他情況不愿多說。沉默片刻,她嗖地從椅子上站起,沖出派出所警務室,并向鄭某撂下話:“這一輩子我就跟著你。不然,我就死給你看。”
望著“妻子”哭喊著離去,鄭某站在寒風里不知所措。“咋弄也沒法過了。”鄭某說,“兩個人結婚,其實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她一直不讓見她的親友,我早就心生芥蒂,當初父親提出操辦宴席的時候,我并不愿意,順從了父親的意愿,我現(xiàn)在心里很煩。”
昨晚7時許,鄭某的父親說,他當時是顧及在父老鄉(xiāng)親面前的顏面主張兒子結婚,事情弄到這個地步,搞得兒子對他意見很大。“現(xiàn)在有苦難言,連人家的基本情況都不知道,就稀里糊涂辦了婚事,后悔啊。”他說,兒子不愿跟那名女子生活,他作為父親,尊重兒子的意見。
目前,鄭某已返回家鄉(xiāng)開具相關證明,希望通過警方的介入,早日終結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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