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報最先報道的“天價QQ98888被盜案”(見2009年4月20日廣州日報珠三角《喪失天價QQ號98888》)近日終于有了最終成果。南山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人犯侵犯通信自由罪,其中,判處朱某軍有期徒1年、袁某有期徒刑11個月。昨天,該判決生效。
法院判決:主犯被判入獄1年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7月至9月期間,朱某軍通過非法技巧手段機密竊取了騰訊公司系統(tǒng)放出的88812、88856、88857、88858、88859、98888、10683、36888等QQ號碼,并與袁某約定由袁某在網(wǎng)上代為銷售牟利。
2006年9月10日,朱某軍、袁某將號碼為98888的QQ號碼以42000元的價格銷售給陳某。經(jīng)偵察,2009年4月23日,民警在四川將朱某軍抓獲,次日,在北京將袁某抓獲。
法院認為,朱某軍采用非法技巧手段,盜取他人的QQ號碼;袁某明知朱某軍非法盜取他人應(yīng)用的QQ號碼,仍幫助銷售牟利,二被告人的行動使原注冊用戶無法應(yīng)用本人的QQ號碼與他人接洽,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成果,情節(jié)嚴重,均構(gòu)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朱某軍負責盜取QQ號碼并標價后交給袁某出售,在共同犯法中起重要作用,是主犯;袁某僅負責出售朱某已盜取的QQ號碼,是從犯。
南山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人犯侵犯通信自由罪,判處朱某軍有期徒刑1年、袁某有期徒刑11個月。
案件回放:
去年4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巧園區(qū)派出所正式立案處理一宗罕見的物品喪失案。報案者是專程從江蘇趕來的年輕人陳學軍,他喪失了46個QQ號,涉案金額竟達60萬元國民幣,其中一個“98888”的QQ號就花了陳學軍超過15萬元國民幣。
其后,騰訊公司通過內(nèi)部核查發(fā)明,2006年以來該公司有一批用戶的QQ“靚號”被盜。4月14日,騰訊公司到高新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diào)查后,一個QQ網(wǎng)名叫“游龍生”浮出了水面。3年來,“游龍生”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盜取了一批頂級靚號,轉(zhuǎn)手高價賣出。警方鎖定了“游龍生”的真實身份:朱某軍,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去年4月23日,民警趕赴成都抓捕朱某軍,并立即進行審判。
朱某軍交代稱,2006年以來他通過修正QQ用戶材料的方法,在網(wǎng)絡(luò)上偷盜大批QQ號碼,然后通過中間人袁某將QQ號在網(wǎng)上高價賣出,獲利不下幾十萬元。
鏈接:該怎么定罪引發(fā)爭辯
記者從南山檢察院獲悉,給盜號者朱某軍定什么罪曾讓檢察官犯難:若按偷盜罪起訴,朱某軍可能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若按侵犯通信自由罪起訴,則朱某軍最輕可能只需入獄6個月。為此,南山檢察院特別邀請了專家座談。
一種觀點認為朱某軍行動構(gòu)成偷盜罪。因為QQ號碼能夠為人所把持,且有價值,符合刑法中“財物”的兩大要素。犯法嫌疑人朱某軍機密竊取其他用戶的QQ號碼,并予以銷贓,數(shù)額宏大,應(yīng)以偷盜罪追究其刑事義務(wù)。若最終定罪偷盜罪,盜號者可能要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處分。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朱某軍行動構(gòu)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因為QQ號碼是用戶與朋友聯(lián)絡(luò)、溝通的一種通信工具,用戶的QQ號碼一旦被盜,會對用戶的正常通信產(chǎn)生阻斷,應(yīng)當納入侵犯通信自由罪所保護的范疇。若最終定罪為侵犯通信自由罪,盜號者可能面臨的最高刑期是1年。
最后,檢察院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對其提起公訴,得到了法院判決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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