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庭審中,被告人郭某鷹、周某、單某、孫某新、孟某當庭承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罪名。他們同時表現(xiàn),研發(fā)“蘿卜游俠”時并非針對《地下城與勇士》游戲,后來玩家發(fā)明它可以外掛《地下城與勇士》,公司才決定銷售“蘿卜游俠”點卡。他們對給騰訊公司帶來的不良影響表現(xiàn)道歉。他們盼望法庭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判決,讓他們早日回歸社會,用自己的專業(yè)知識服務社會。孟某稱自己是在校大學生,不是股東,沒有分紅,系受公司蒙蔽誤入歧途,盼望法庭比照同案其他人員從輕、減輕處分。
被告人金某亮對自己的行動是否構成犯法不明白,但他表現(xiàn),會尊重法庭的判決。其辯護人認為,金某亮只是掛名的股東和掛名的法定代表人,沒有參加軟件研發(fā),沒有參與公司財務及行政管理,沒有非法經營的故意和行動,不符合非法經營罪的客觀要件。即使法庭認定金某亮有罪,也應當從輕減輕處分。
公訴人在法庭上表現(xiàn),被告人郭某鷹、周某、單某、孫某新、孟某認罪態(tài)度較好,建議法庭從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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