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未婚男女不論何種目的生活在一起,我們稱之為“未婚同居”。因是未婚男女之間發(fā)生,貌似婚姻,卻又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律要件,故通常將之稱作“試婚”。
對試婚之態(tài)度,真是見仁見智,褒貶不一。正如小馬過河,對同一條河,老黃牛說河水很淺,剛沒過蹄子;小松鼠卻說河水很深,還淹死過它一同伴。最終還是小馬自己試了,才知道既不像老黃牛說的那么淺,也不像小松鼠說的那么深。
主張試婚者,主張的理由是充分的:譬如買鞋也要試鞋,結(jié)婚當然亦可先行試婚,不試怎么知道合不合適?
反對試婚者,反對的理由亦是充分的:試婚不比試鞋,鞋子試了不合適可以換,也可以不買;那婚試了呢?
是啊,試婚然后結(jié)婚,這沒什么可說的;但偏就有些人,他光試不結(jié)你怎么辦?
所以,問題的癥結(jié)不在試婚本身。如果試婚之后都能結(jié)婚,那試婚就不存在爭議了;關鍵在于有些人試了婚卻不結(jié)婚。所以反對試婚者,其實反對的是光試婚不結(jié)婚。
進一步追究下去:這光試婚不結(jié)婚又怎么值得反對了?亦即而言,反對試婚到底是在反對什么?
有一次幾名一直主張試婚的男子被問到:如果你知道一名女子曾與別的男人試過婚,你還能接受她嗎?幾名男子異口同聲表示不能接受。
不是一直主張試婚嗎?怎么自己又不能接受曾有過試婚經(jīng)歷的女子了?其實答案是顯而易見的:試過婚的女子大抵都與人有過了性關系。
這是男人的回答;如果換作女人,當一個女人知道一個男人曾與人試婚,那她也會心存芥蒂,只是由于文化的慣性,通常男人會在乎得更多一些。但不能說只有男人在乎,女人就不在乎,F(xiàn)在的女人吃起醋來也了不得。
那有沒有同居而不發(fā)生性關系的呢?柳下惠固然可以坐懷不亂,但那畢竟只有一個晚上,而且是經(jīng)極力克制的;你讓柳下惠長期與一女人同居看看!所以很多時候同居的換言表達便是性關系。
哦,試婚遭反對,原來是因為試婚中有性關系的存在。那若沒有性的內(nèi)容,試婚似乎就是可行的了。譬如戀愛,從來沒人反對過戀愛吧?
由此看來,反對試婚者可能自己都沒意識到,他們反對試婚的實質(zhì)其實是反性。
這種反性的潛臺詞是:男人侵占女人的性是不道德的,女人奉獻自己的性是不明智的?偠灾,在未婚男女之間,性是不應該發(fā)生的,而試婚中就有性,所以試婚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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