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
賈靜雯和孫志浩離婚官司仍纏訟中,雙方已在爭女方面通過媒體各自表述,律師賴芳玉昨天表現,放話不會影響財產訴訟,因法庭講究證據,但假如有一方不斷詆毀另一方人格,可能會讓法官偏向單方監(jiān)護,影響底本共同監(jiān)護的判決。
畢竟5歲女兒梧桐妹的看法,有沒有法律效率?她表現,父母在爭監(jiān)護權時,小孩必須年滿7歲,才會由社會局介入,在不刻意情況下,用繪圖或游戲方法懂得她的依附關系,而且占的比重并不輕。
而在判決成果底定前,賈靜雯推掉手邊所有任務,而且持續(xù)這么做,就為了給女兒完整的母愛,她說: “我現在都待在家,沒有傭人時,就自己帶她,還下廚做飯。”
蔡惠子律師則說,雙方都在媒體發(fā)言,應是要造成社會公評,而男方攻擊女方私德,并索產2600萬,可能是要女方讓步,“假如你撒手給我女兒,我就不要錢,這是一種訴訟上的技巧!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