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三俗”,反的是“庸俗、低俗、媚俗”,并不是完整反對所有的“俗文化”。趙本山的作品大多屬于并不“低俗”的“俗文化”范疇,自1990年首次登上春晚舞臺,其代表作品《相親》、《我想有個家》、《拜年》、《紅高粱模特隊》、《三鞭子》、《賣拐》、《賣車》、《鐘點工》、《昨天,今天和明天》等等,無不貼著“俗文化”的標簽,說這些作品“低俗”可能過火,但說它們“媚俗”,就很恰如其分。正是擅長“媚俗”,成績了趙本山,也成績了本山傳媒,趙本山焉能不有所警覺、有所擔心?
中國人做事情,愛好循序漸進慢慢來,“兔崽子養(yǎng)大了再殺”,“蹄髈煨爛了好吃”,讓你盡情蹦跶,有收拾你的時候。記得廣電總局發(fā)言人“判決”鳳姐“低俗”的時候,還為小沈陽說了好話,沒過一個月,小沈陽也被責備為“低俗”;想當初,芙蓉憑艷照撓首弄姿而出位,誰也沒說人家“低俗”,數(shù)年來,人家又是唱歌又是演戲的,好不容易熬出頭了,倒變成“低俗”了,你說人家冤不冤?孟非策劃“非誠勿擾”節(jié)目,剛開端報批的時候咋不叫停?人家火起來了,就說人家“低俗”,請求整改,有關(guān)部門早干嘛去了?還是鳳姐說得好:“我是社會大眾捧出來的,是一個個網(wǎng)民頂帖頂出來的,所以這并不是我個人的低俗,而是社會。”沒錯,社會本來就是這樣的。
社會是什么?社會就是養(yǎng)“兔崽子”的,趙本山心中最明白不過了。前日,《檢察日報》強勢推出《一個記者眼中的低俗文化十大亂象》一文,文中所列種種亂象幾乎都與文化娛樂有所牽扯。本山的作品是娛樂圈的一面旗,本山傳媒是娛樂業(yè)的龍頭老大,骨子里都侵淫著一個“俗”字。全民反“俗”,雖然不是針對趙本山的,但是,這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夠折磨人。倘若有人此時提出本山傳媒旗下產(chǎn)品“媚俗”,或者拿本山首席大弟子小沈陽的“低俗”來說事,勢必殃及本山傳媒,不能不讓他捏一把汗。早作打算,未雨綢繆,正是本山的智慧所在。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