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汶上縣民政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此處墓地未經(jīng)審批,汶上縣民政局的負責人仍然認為這是一處公益性墓地,并作出這樣的解釋:2011年鎮(zhèn)里建立經(jīng)濟園區(qū),將幾個村的墓地遷移,鎮(zhèn)里租了一片地為當?shù)氐娜罕娕d建的公益性公墓,當時這塊墓地都有備案,但只是備案,沒有正式的審批手續(xù)。他到民政局之后曾經(jīng)去過兩次,了解這個情況。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公益性墓地是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價格和維護管理費來收取一定的費用,但是不能出售給當?shù)厝罕娨酝獾娜。之所以七八年沒有治理,這其中存在歷史問題。
濟寧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任廣德表示,看到節(jié)目中曝光的問題,他感覺很慚愧,汶上公墓未批先建,手續(xù)不完善,擅自往外銷售,是一種違法行為。接下來我們將會到實地查看,結(jié)合今年省委省政府專門出臺綠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下一步在所有的縣市區(qū),每個縣要建一個公益性的公墓,同時根據(jù)每個鄉(xiāng)鎮(zhèn)大小的不同,建兩到三處,來解決疏和堵的問題。
特邀觀察員、山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孫黎海點評中指出,關(guān)于墓地這個問題的是非對錯,大家都看得很明白,但是讓人感覺非!坝幸馑肌钡氖牵肷峡h民政局的領(lǐng)導一直在“打太極拳”,始終沒有說這個事情對還是不對,該還是不該,這個問題很清楚,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也會懷疑這背后到底有沒有利益輸送。作為管理部門、職能部門,一定要負起責任來,所以對這個問題,希望民政部門認認真真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認識,思想認識不解決的話,打太極拳、推諉扯皮這種現(xiàn)象恐怕還是難以根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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